保障性租賃住房不納入房貸集中度管理
發布人:金華之家 發布時間:2022-2-11 瀏覽量:264 次
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于2021年正式實施,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中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其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應滿足央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央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相應上限。央行、銀保監會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因素,分檔設定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央行在公告中指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于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華興證券(香港)首席經濟學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師龐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在守住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風險管理、可持續商業經營的原則和底線的基礎上,通過以資金端為主、面向多主體多渠道保障的政策扶持,進一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有利于保障房地產行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同時,國家給予參與保障房建設企業一定的資金保障、經營便利和盈利空間,有利于調動相關房企的積極性。
“房地產調控有可能出現邊際放松和改善,但對房地產行業的定位和管理方向不會出現大的變化。”龐溟表示,預計全國各地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供給建設進度有望提速,成為對沖商品房建設放緩、消化剛性需求和釋放消費潛力、穩定宏觀經濟增長、拉動社會發展的有效手段。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記者表示,央行在此前發布的《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中曾提及,“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占比計算”。從此次《通知》的內容來看,思路相似,只是從過去的市場化租賃住房轉變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當前,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我國房地產政策的重要抓手,原有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政策需與時俱進、積極配合。
今年1月20日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指出,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另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負責人潘偉在國新辦1月份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十四五”期間,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萬套(間)。
央行表示,下一步,央行、銀保監會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行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龐溟表示,相關政策將支持房地產企業繼續開展依法合規的規劃、開發、建設、銷售、購地、融資等正常經營行為,確保對房地產企業合理穩定的開發貸款、并購貸款、按揭貸款等融資需求和流動性需求的滿足。鼓勵房地產企業繼續提升自身資金管理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合規管理能力以及產品、服務、創新能力。引導基本面穩健扎實、現金流優異、財務安全性高、抗風險能力強的優質房地產企業提升銷售和回款質量,并繼續探索高質量、可持續的新業務增長點。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