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云旅游”扎堆兒到“特種兵式旅游”火爆,年輕人的“花式”出游方式總在不斷更新。最近,又有一種新興的旅游方式“交換式旅游”在年輕群體中流行開來。
顧名思義,“交換式旅游”就是兩個陌生人互相前往對方所在的城市旅游,免費入住對方家中,省去住宿費用。根據對社交平臺的觀察發現,自今年4月底開始,有眾多網友發帖尋找“交換式旅游對象”,并且已有不少“交換”成功的例子。那么,對于這種“互助”式的旅游體驗,我們該欣然“種草”,還是謹慎“避雷”呢?
“交換式旅游”的優點不少,比如,“交換雙方”可以擴充社交圈、節約旅游成本,并獲得在旅游規劃方面的幫助,因而受到一些年輕人的青睞。然而,也有網友對此抱有觀望或懷疑的態度,認為與陌生人交換“太不靠譜”,住宿條件參差不齊、違約糾紛、個人信息泄露等都是這種旅游方式很容易面臨的問題。
從形式上看,目前“交換式旅游”主要有兩種換法:一種是約定日期同時交換;另一種是錯開時間交換。從信息來源上看,有的人在社交平臺上發帖“求交換”,有的人則選擇在一些“交換式旅游平臺”上尋求“交換對象”。有網友認為,如果只是個人之間的交換,并不是為了經營,這樣的旅游選擇,體驗感十分新奇,不僅給參與者帶來了獨特新鮮的經歷,還豐富了旅游方式,為市場創造活力。
但是不乏有機構打著“交換式旅游”的旗號,實際上卻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住宿服務。對此,旅行者就該警惕其中暗藏的貓膩了。目前大部分“交換式旅游”的性質沒有明確定義,雙方的法律關系難以界定,對于平臺上發布的“交換”信息,也沒有嚴格的監管機制和法律規范。而且,由于我國的信用體系尚未完全建立,支撐這種旅游方式成行全憑雙方“自覺”。試想一下,雙方在互相交換的過程中,責任主體也隨之變動,一旦一方突然毀約“拉黑”對方,被“拉黑”的一方根本無法確認另一方的身份和房源真實性,將陷入無法維權的境地。這樣看來,交換式旅游值得旅行者“種草”的指數實在不高,而讓人“踩雷”的風險卻相當大。
針對交換式旅游可能存在的種種問題,建議互換雙方在交換之前,以書面協議等具備法律效力的方式確認責任和義務,約束雙方的行為。與此同時,也需要再一次提醒那些“求交換”的人群:旅游的目的是休閑放松,不要僅僅為了“圖個新鮮”或者“追求個性”,就把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隨便“交換”出去。當然,最緊迫的還是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盎ブ笔铰糜巫岓w驗者有“自由”的空間,但無論什么形式的空間都需要一定的法律“邊界”。
總而言之,交換式旅游在我國的發展仍處于“雛形”階段,在相關法律法規、社會觀念等都不夠成熟的情況下,還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對于愿意嘗試的年輕人,要謹慎“種草”;對于大多數旅行者來說,現階段最好“避雷”。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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