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眾號“新余發布”10月21日消息,新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和《關于開展再交易住房“帶押過戶”貸款業務的通知》。
文件提出,優化新余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套數認定以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下同)在新余市范圍內擁有的住房套數為準。
職工家庭在新余市名下無住房的,按照首套房政策執行公積金貸款政策;職工家庭在新余市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政策執行公積金貸款政策。對在新余市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新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結合工作實際,決定開展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帶押過戶”貸款業務。
再交易住房“帶押過戶”貸款,是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在購買存在抵押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商業貸款)的再交易住房時,買賣雙方協議一致,買方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暫不在此受理范圍。
文件顯示,該項業務在交易過戶時,不需要賣方先結清貸款并解除抵押。
辦理再交易住房“帶押過戶”貸款業務,須同時滿足五個條件。交易房產的產權清晰,無凍結查封,可在房地產市場正常交易,且除原有住房貸款抵押外未設立其他抵押權;原有住房貸款當前無逾期;買賣雙方均同意房屋交易資金委托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進行交易資金監管;賣方(原貸款借款人)承諾售房款優先用于償還原住房貸款本息;買方(新貸款借款人)承諾購房款(含貸款資金和自有資金)優先用于提前結清原住房貸款本息。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