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對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金華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額1%給予補貼。
為更好滿足群眾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市區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對購買新建商品住宅按合同成交金額1%給予補貼;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對二手住宅按契稅計稅金額1% 給予補貼。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對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購房人,實行分類補貼政策。按住宅面積大小分別給予合同成交金額0.8%、1%、1.2%的補貼。
此次,市區再次優化調整購房補貼政策,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按合同成交金額1%標準給予補貼,執行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手住宅不再列入補貼范圍。新建商品住宅購房補貼申請需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后提交,申領截止時間后續將出臺具體操作細則予以明確。
根據規定,購房人憑不動產權證書、身份證、有效銀行卡、申請表線下提出申請,也可通過“浙里辦—信義居—購房補貼申請”線上填寫表格、提供資料進行申請。
來源:金彩云客戶端 金華房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