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據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網,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在養老、生育托育、教育醫療、就業增收、住房等7個方面提出20項措施。
在更好改善群眾居住條件方面,通知提到,加強中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讓工薪收入群體逐步實現“居者有其屋”,消除買不起房的焦慮。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支持各地通過購買、改建、改造、租賃、新建等多種方式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力爭2025年以前全省每年新增5萬套以上。
同時,支持房地產企業推出“換新購”等新模式,更好激發“以小換大”“賣舊換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購買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暫不與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系數和賬戶余額掛鉤;有條件的市縣可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允許繳存職工購買住房時,提取使用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推動有條件的城市適當提高教師、醫務人員等以及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人群公積金貸款額度。
此外,在全省開展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推廣二手房“帶押過戶”,推進登記金融系統融合,優化工作流程,精簡辦事材料,加快實現登記、貸款、放款、還款高效銜接,推動同一銀行業金融機構率先實現,并逐步向跨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展。
通知還提及,推動進城和返鄉人員更好融入城市。加快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就地城鎮化,探索實施縣域進城人口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的住房補助政策;支持縣城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存量工業用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方式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在縣城符合條件的穩定就業人員可申請入住保租房。完善城鎮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優化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城鎮公共服務提供制度,保障醫療、隨遷子女入學等公共服務。
推動各地進一步優化完善回鄉進城安居“購房補貼”政策,推動適當延長貸款年限,首套住房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后10年。進一步調整完善武漢市積分入戶辦法,在武漢都市圈試行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為普通勞動者落戶武漢提供便利。
通知提出,推動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支持武漢等城市搭建住房供應鏈平臺,利用大數據技術打通供需兩端,堅持需求導向、以需定供,在收集分析購買、租賃、改造等多元化住房需求的基礎上,進行精準開發和租售服務,更好實現供需的有效銜接。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支持按“商改住”“商改公”進行規劃修改,用于還建安置、養老產業、文體產業等項目用途開發建設。
對購買商辦類房屋實際用于個人居住用途的,參照居民用水、用氣價格標準執行,可享受與住宅同等的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加大第4代住宅等高品質產品供給,對開發企業配置高于現行標準規范建設的公共配套設施給予免計容獎勵,對“空中花園”“開放式露臺”“風雨連廊”等不計入容積率。已公示且未開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的前提下,允許調整住房套型結構。
在優化生育托育服務供給方面,通知提到,對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城鎮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各地全面升級并落實購房激勵政策。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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