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澄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優化安居房購房政策的通知》,為妥善解決澄邁縣域符合申購條件的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或引進人才住房問題,促進澄邁縣安居房現房銷售,結合實際,在符合海南省、澄邁縣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規定基礎上,根據有關文件要求,作出了優化調整。
據了解,澄邁新安居房購房政策擴大了澄邁縣教師和醫務人員申購范圍。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購:
一是澄邁縣域內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或者在澄邁縣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
二是澄邁縣域外經組織安排到澄邁縣支持基層教育系統基層衛生系統工作的人員,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或者在海南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已經或承諾在澄邁服務3年的,可以在縣域內申購1套安居房。
澄邁安居房新政策放寬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申購條件。申購縣域內安居房的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政策性住房和購房記錄,或者在海南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二是家庭成員至少1人在提出申請之日前已在澄邁縣連續3個月(含3個月)以上繳納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并承諾購房后繼續在澄邁縣連續繳納累計滿2年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省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183天。
此外,澄邁安居房新政策還優先保障澄邁縣引進人才購房需求,并重點支持園區企業及員工購房。
新政策鼓勵澄邁縣內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購買安居房,階段性用于單位內部周轉房,參照保障性租賃住房范圍管理。待持有3年后,可以出售給在單位內工作并符合澄邁縣安居房政策規定的職工。申購企業須符合澄邁縣的建設發展方向,并納入澄邁縣明確的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名錄。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