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7日電 6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開展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違規提取懲戒力度。加強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的行刑銜接,對涉嫌偽造及使用虛假材料的組織和個人,受理部門自發現之日起15日內向公安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公積金中心將責令其全額退還違規提取金額,將個人信息記入不良信息庫,自違規提取金額退回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將以書面形式向其所在單位或其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通報;其他性質單位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將以書面形式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來源:北京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