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銀行發布關于完善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的公告稱:客戶可向我行申請變更重定價周期,調整后的重定價周期可選擇3個月、6個月或12個月。
劃重點:
1、同一筆貸款存續期內客戶僅可申請調整1次。
2、調整后的重定價周期可選擇3個月、6個月或12個月。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六大商業銀行發布公告,將從明天(11月1日)起,陸續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實行新的定價機制。
根據公告,對于以浮動利率,也就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減點報價的存量個人房貸,當它的利率加點值高于全國新發放個人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30個基點時,借款人可以向銀行申請調整房貸利率LPR加點值,調整后的加點為全國新發放個人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加30個基點。全國新發放個人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為人民銀行最新發布的全國新發放個人房貸加權平均利率減去對應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區有個人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則最終加點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貸利率加點政策下限。
另外,對于此前不少貸款人認為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統一為一年,不能及時反映市場供需變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貸利差過大等情況,六大銀行的公告明確取消了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的限制。貸款人可以隨時向銀行提出將重定價周期調整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當然還可以保持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個還款周期里,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只能調整一次。這也意味著:
如果貸款人認為未來貸款利率將下行,那么將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調整為三個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調帶來的優惠;
如果貸款人認為未來貸款利率將上漲,那么將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保持為一年,自己的房貸利率跟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漲就可能會更晚一些。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9月底發布公告,為更好地體現市場供求變化,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將從11月1日起,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完善的重點一個是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全國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偏離達到一定幅度時,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變更房貸利率在LPR基礎上的加點幅度。而另一個重點就是取消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的限制。
據記者了解,除了六大商業銀行之外,其它商業銀行近期也將陸續發布公告,明確新的個人房貸利率定價機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實行新的定價機制以后,人民銀行將不再統一調整存量房貸利率。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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